

各教学部、班:
近年来,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,实施欺负、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日趋增多,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,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。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,根据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6〕22号)要求,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,由汪东九校长任组长,李波、袁金良、杨胜副校长任副组长,王绪华主任、汪正利主任、邓卫军、方卫、黄春来、付道恩、易石建、徐枭雄、许郑军任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王绪华兼办公室主任。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处安全办与督导室联合组织,相关处室与各班共同参与。
二、治理目的
通过专项治理,促进全校各班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提升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创建水平,为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。
三、治理范围
全校所有班级学生
四、安排及要求
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2018年3月—6月
(一)开展教育。各教学部各班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,实现专题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、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相融合。在此基础上,学校邀请公安、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。与此同时,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,营造开展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的氛围。
(二)完善制度。各教学部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措施,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
(三)加强预防。各处室要加强协作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,做到重在预防、科学预防,防范于未然。
(四)及时处理。各教学部要及时发现、认真调查、科学处置校园欺凌事件。要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,依法、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,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立案查处。
(五)监督指导。学校督导室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,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。
(六)组织部署。各教学部落实通知要求,高度重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、紧迫性和必要性,迅速制定本部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,抓紧部署,认真组织实施。各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本月30日前报学校学生处安全办和督导室。
第二阶段:2018年9月—12月
各教学部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、规章制度完善情况、加强预防工作情况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,进行全面自查、督查和总结,形成报告并上报学生处安全办。
(一)各教学部自查。各教学部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,于2017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学校学生处安全办及学校督导室。
(二)学校普查。学校学生处、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各教学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。督查结束后,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报告报送校长办公室。
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岳阳县职业中专处室评价中。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造成恶劣影响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全校。
岳阳县职业中专学生处
2018年3月20日
Copyright ©2021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卓越中等职业学校 ICP备案:湘ICP备2021007226号